2.全权代理:全权委托代理单位代理全部或绝大部分人事代理业务,可享受以下服务:
⑴ 提供劳动、人事政策文件和咨询;
⑵人事档案调转和人事档案的管理、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,出具审报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;
⑶ 办理“人才引进”和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居住证续签”;
⑷ 办理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的申报和接收手续,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等;
⑸ 办理招工和接收档案手续;
⑹办理社会保险(养老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、医疗、住房公积金)参保和关系接转手续,办理退休及领取社会养老金申报手续;
⑺ 解决代理单位中存档人员的两地分居问题;
⑻ 补充医疗保险(商业保险);
⑼ 办理集体户口;
⑽ 劳动争议申诉、应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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